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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臺州發放普惠性“兩直”補助紓困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18日記者獲悉,浙江省臺州市日前出臺《臺州市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臺州小微企業和個體戶紓困。

受新冠疫情影響,中央作出了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的重要舉措。作為民營經濟大市,臺州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占臺州全市市場主體的95%左右,是該市民營經濟“金名片”的重要標識,更是穩就業、保民生的重要力量。

“兩直”工作部署以來,臺州市已正式下發《意見》,全面啟動“兩直”補助工作。“《意見》充分結合文件精神和臺州小微企業、個體戶的實際情況,同時臺州市補助對象的確定充分兼顧特殊和普惠。”臺州市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專班常務副組長,臺州市市場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春介紹。

補助對象分為普惠對象和特殊對象。2019年度納稅額大于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普惠對象,其中小微企業每戶補助1萬元,個體工商戶每戶補助0.3萬元;2019年度無納稅,但在疫情期間受到較大影響的特定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特殊對象,其中小微企業每戶補助0.8萬元,個體工商戶每戶補助0.2萬元。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出現吊銷未注銷、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情形,將不予補助。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需在7月20日前在“臺州市場監管”或管轄地市場監管部門公眾號和門戶網站等入口進行申報;經審核后申報成功的名單,將于7月22日至7月24日在政府信息公開網公示;入選名單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需在7月27日前做好“小微通”賬號注冊、電子執照申領、銀行賬戶核對等操作,7月30日前補助資金將會撥付到補助對象的銀行賬戶。

收到補助資金后,小微企業和個體戶可用于繳納員工社保,支付生產經營性房屋租賃費、貸款利息、水電氣費和其他符合紓困政策的相關支出。

陳春表示:“疫情期間,臺州市及時將資金補助發給小微企業和個體戶手中,對保住市場主體、穩定社會就業和促進臺州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有重要意義。”(記者 范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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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小微企業 個體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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