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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常態監管機制 持續強化生態環境執法

記者5月21日從遼寧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十四五”時期全省土壤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聯合下發通知,建立全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常態化聯動監管機制,逐步實現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督管理和安全利用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讓群眾住得安心,源頭防控是關鍵。我省明確建立污染源頭防控機制,對符合《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的地塊,及時納入并更新疑似污染地塊名單,納入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高關注度地塊及周邊土壤,督促定期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存在土壤污染風險的地塊,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騰退地塊,由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工信部門,及時跟進企業停產、關閉、搬遷及廠區地塊騰退進度,消除土壤環境監管盲區。

落實管好管嚴,我省建立聯動監管準入機制,明確未經調查確認無土壤污染風險或經風險管控與修復未達到相關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生態環境部門不予批準實施與風險管控或修復無關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選址涉及污染地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自然資源部門不予安排土地供應,不得通過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審核,不予辦理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規劃許可。同時,建立調度會商通報機制、嚴格評估評審機制和督察執法監督機制。把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作為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硬指標硬任務,列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重點跟蹤督導工作。

“十四五”時期,我省將持續強化生態環境執法。將污染地塊管理列入年度生態環境執法工作要點,開展常態化土壤生態環境執法,嚴肅查處土壤污染違法行為。對社會關注、國家督辦以及生態環境部相關司局轉辦的污染地塊問題,視情列入省級生態環保督察。

為加強社會監督,我省建立企業信用公開機制。對在省內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的從業單位及個人執業情況進行信用記錄公開,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本情況信息、業績情況信息、報告評審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等。信用記錄納入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平臺并向社會公開。

作者: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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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設用地 土壤環境 監管 污染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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