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訊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5月21日發布了《天津市促進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簡稱《措施》),措施中明確提出2020年內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配置額度3.5萬個,全部以搖號方式配置,每月具體指標配置額度由市交通運輸委統籌安排。
同時,天津市啟動推行小客車區域指標,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員在本市購置小客車(不含面包車)可直接申領小客車區域指標。通過該類指標登記的車輛,不產生更新指標。上述車輛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兩個時段,禁止在外環線以內區域(不含外環線)行駛。
新能源汽車方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繼續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員或注冊地在本市的單位在本市新購置新能源小客車,給予每輛車2000元汽車充電消費券,全市不超過300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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