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8月9日報道,近來,青海省格爾木市的315國道部分路段成了“網紅公路”,許多游客駐足并在公路中間拍照,甚至有當地導游將此地列為必去景點。自2018年至今,315國道上因為拍照就發生了8起交通事故。為此,當地交警采取了加強巡邏管控力度,在景點及違法地點設置警示牌等措施。盡管如此,網紅公路游客“拿命拍照”的冒險行為仍時有發生。
風景誠可貴,生命價更高。游客把車來車往的交通要道當成“網紅打卡地”,甚至駐足公路中間拍照,是一種十足的冒險行為。這既給自己的生命安全帶來了風險,也同樣妨礙了道路交通秩序。
令人無語的是,當地交警加強巡邏管控,采取必要警示措施后,游客“拿命拍照”的現象雖有所減少,但仍禁而不止,甚至有人和交警玩起了“貓捉老鼠”的游戲。有旅行社、導游為了躲避執法,還為游客開辟了其它公路打卡。
可見,針對游客“拿命拍照”,除了交警巡邏、警示、勸阻、驅離,還需要樹立起立體安全護欄。
第一道護欄是加強執法、嚴肅追責。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或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并規定了相應的罰則。據此,交警對“拿命拍照”的游客不能止于勸阻、驅趕,還應依法予以處罰,讓一些游客付出必要的法律代價,讓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有痛感和恥感。
同時,旅行社和導游組織安排游客到“網紅公路”冒險打卡,涉嫌“安排旅游者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對此,旅游主管部門可視情節采取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等懲戒措施。從旅游監管的角度加強對“拿命拍照”的治理,可以對旅游經營者形成倒逼,有助于相關企業和人員恪守法律紅線,規范經營行為。
第二道護欄是各方增強自律意識。游客是個人生命健康、旅游文明的第一責任人,在旅游活動中必須敬畏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德,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和安全警示,配合服從相關安全防范措施。旅游經營者是旅游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做好旅游安全保護和相關應急預案,在旅游線路、旅游活動設計、風險隱患排除、安全保障等方面都應自覺、主動遠離冒險和沖動。如果游客和旅游經營者都能更加自律,那么“拿命拍照”之類的冒險行為就能從根源上減少或杜絕。
第三道護欄是因勢利導,合理引流,優化服務。對于打卡“網紅公路”,可以考慮疏堵結合。當地交警、交通、旅游等部門不妨在一些打卡集中路段專門開辟觀景臺、拍照點、停車場,并安排相關人員維持秩序,為游客打卡提供方便。另外,在一些打卡集中路段,還可增設限速警示標識和違停監控等,讓過往的車輛增強警惕意識,也讓打卡游客不敢隨便停車。
為旅游、打卡放任安全隱患或者心存僥幸,這樣的心態和做法必須及時糾偏。
李英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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