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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侵權違法行為 江蘇公布奧林匹克標志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為做好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部署開展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打擊侵權違法行為,引導市場主體自覺樹立保護奧林匹克知識產權意識。2月22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公布奧林匹克標志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南京紐絮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口罩案

2021年8月,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檢查中發現南京紐絮商貿有限公司在其天貓店鋪“生命源愛之道旗艦店”中銷售印有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中國國旗圖案的口罩,涉嫌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

經查,當事人自2021年7月底至8月初從南京健波防護用品有限公司以總價5.785萬元購進奧運口罩15.8萬只。2021年7月29日起,當事人在其天貓店鋪“生命源愛之道旗艦店”以均價為0.8元/只對外銷售,截至案發,除剩余400只外,其他全部售罄,違法經營額為12.64萬元。當事人的奧運口罩上架后,通過自行刷單和委托他人刷單虛構銷售狀況,以吸引消費者關注。當事人銷售奧運口罩的網絡頁面顯示該口罩的防護等級為A級,BFE大于95%,上述數據且無出處。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和《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2021年11月,執法機關依據相關法律,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口罩400只,并處罰款24.56萬元。

當事人未經授權違規使用相關奧運標志,借機擴大宣傳,侵犯了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執法人員發現違法線索并及時公證固定證據,對違法行為予以打擊,有力保護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案件處理中,對當事人的其他違法一并調查、綜合查處,充分體現了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的合力。

南京千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涉嫌在商業活動中未經授權許可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冰墩墩”案

2022年2月9日,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舉報,反映南京千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免費抽取2022年北京冬奧吉祥物、郵票獎勵活動。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2月8日在其企業實名認證的APP中上線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郵票套票抽獎活動,用戶付1元參與,未中獎者,退回1元。該抽獎活動的宣傳中發布含有“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會徽標志圖案、吉祥物冰墩墩”圖案和“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手辦+郵票套票,為奧運健兒加油”“¥1 已售1000+”等字樣內容。當事人的行為未得到北京冬奧組委以及國際奧委會的授權許可。至案發時止,共有3787人參與活動,下單5944注,1元/注,違法經營額5944元。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規定,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形象和名稱屬于我國法律法規確定的奧林匹克標志,未獲北京冬奧組委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稱。

(記者 許海燕 洪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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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侵權違法行為 奧林匹克標志 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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