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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開展專項整治 嚴查誘騙老人強迫購物等行為

廣東對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游”進行專項整治

羊城晚報訊 記者黎存根、通訊員粵文旅宣報道:日前,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了《2022年度廣東省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在全省范圍內拉開為期5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

《方案》提出重點針對以老年人為目標群體,以免費旅游、康養體驗、保健品推廣、食品及日用品贈送等名義招徠旅游者,通過誘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進行購物,實際組織實施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以俱樂部會員、戶外拓展、車友會、研學、旅拍等特定群體組織活動的名義,實際組織實施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嚴查組織實施“不合理低價游”的行為。同時,嚴查組團社以低于屬地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銷售的包價旅游產品,重點是“一日游”產品;嚴查地接社“買團”或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團費”的旅游團隊的行為。整治和規范通過互聯網等線上方式開展招徠、組織旅游者,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過程中的不規范經營行為。

《方案》要求各地通過認真梳理本地區本部門收到的旅游投訴舉報、社會輿情等信息,建立專項整治線索臺賬,深挖案源。對于本部門負責的案件要及時立案,提高案件的立案率;對于涉及多部門的案件要積極協調開展聯合辦案或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線索移交;對于需跨區查辦的案件要及時請示上級部門共同推進。

《方案》強調,各地要針對旅游經營出現的新模式,重點加強在線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監管,將互聯網平臺經營者、平臺內旅游產品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通過其他網絡支持系統提供旅游服務的經營者納入監管范圍內。持續加大對平臺不依法履行核驗、登記義務,為不具備從事旅行社業務資質的商家,或給予組織“不合理低價游”活動的行為提供交易機會等行為進行核查;持續加大對平臺內旅游產品經營者在從事旅游經營活動中不簽訂旅游合同、不按規定填報包價旅游合同有關信息等涉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的檢查打擊力度。

在專項整治期間,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對各地通過抖音、快手、小紅書、微信公眾號、百度推廣等從事旅行社業務的排查情況組織不少于2次的集中執法巡查。

省文化和旅游廳表示,將選取一批典型指導案例予以公布,充分發揮指導案例的普法作用,震懾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引導社會公眾提高法治意識,指導執法隊伍提高執法水平和整治能力。

關鍵詞: 強迫購物 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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