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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佛山監管分局核準林琳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行長

2025年09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佛山監管分局核準林琳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行長。

公告內容如下:


(資料圖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佛山監管分局關于林琳興業銀行佛山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佛金復〔2025〕79號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興業銀行廣州分行關于林琳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興銀粵〔2025〕566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林琳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分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內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分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佛山監管分局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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