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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視訊:最高法發布意見明確:推動企業破產法修改和個人破產立法


【資料圖】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7月25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研究制定法律查明和國際條約、國際慣例適用等司法解釋,準確適用域外法律和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優化涉外民商事糾紛訴訟管轄機制,研究制定第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轄司法解釋。

《意見》明確要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積極推動完善破產法制及配套機制建設,完善執行與破產工作有序銜接機制,推動企業破產法修改和個人破產立法,推動成立破產管理人協會和設立破產費用專項基金,推進建立常態化“府院聯動”協調機制。

在依法及時兌現市場主體勝訴權益方面,《意見》提出,探索建立律師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等制度,推進落實委托審計調查、公證取證、懸賞舉報等制度。探索建立怠于履行協助執行義務責任追究機制,建立防范和制止規避執行行為制度,依法懲戒拒執違法行為。

在支持建設全國統一的能源和生態環境市場方面,《意見》提出要研究發布司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司法政策,妥善審理涉碳排放配額、核證自愿減排量交易、碳交易產品擔保以及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涉碳綠色信貸、綠色金融等糾紛案件,助力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

《意見》要求推進內地與港澳、大陸與臺灣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加強涉港澳臺審判工作,探索建立涉港澳臺商事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加強司法協助互助,落實內地與澳門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安排,落實內地與香港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機制。探索簡化港澳訴訟主體資格司法確認和訴訟證據審查認定程序,拓展涉港澳案件訴訟文書跨境送達途徑,拓寬內地與港澳相互委托查明法律渠道。推動建立深港澳調解組織和調解員資質統一認證機制,完善港澳人士擔任特邀調解員、陪審員制度,依法保障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權利。完善與港澳臺司法交流機制,推動建立粵港澳法官審判專業研討常態化機制,支持海峽兩岸法院開展實務交流。

《意見》還提出,探索設立人民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專家咨詢委員會;探索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制度;探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深度融合路徑,推動建立健全與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相關的司法大數據歸集共享和使用機制?!兑庖姟愤€要求,依法嚴厲打擊自媒體運營者借助輿論影響力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行為,以及惡意詆毀商家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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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被執行人 國際條約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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