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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速看料】深圳香港聯合發布 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十八條”


(資料圖片)

羊城晚報訊 記者李藝戈報道:9月2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關于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十八條措施》(以下簡稱“十八條”措施)在深港兩地同步正式發布。

首次以聯合公告形式發布措施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下簡稱“香港財庫局”)共同研究推出支持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務實有力措施,并在文件發布形式上大膽創新、積極探索,采取聯合公告形式對外發布。同時,雙方建立常態化交流合作機制,推進深港金融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推動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香港金融業界多次提出,希望拓寬深港私募股權基金合作渠道。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香港財庫局積極回應業界訴求,推進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與前海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支持前海風投創投機構聯動香港LPF開拓海外業務,同時優化前海QFLP試點工作,推出優化準入門檻、拓寬投資范圍、靈活配置項目等務實舉措,明確自機構提交完整合格申請材料10個工作日內完成聯合會商。支持風投創投機構通過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發起設立特殊目的并購公司(SPAC)等拓寬融資渠道,促進深港私募股權投資市場聯動發展。

打造國際風投創投集聚區

“十八條”措施明確,在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內拓展80萬平方米優質產業空間,構建人才、資本、法治以及孵化創業團隊等綜合服務,吸引大型基金、國際資管機構、知名風投創投機構以及私募證券投資機構入駐,打造創新資本跨境流動便利、科創產業帶動能力突出的前海深港國際風投創投集聚區。同時從落戶獎勵、租金補貼等方面全方位支持風投創投機構,還可疊加市級扶持政策和南山區或寶安區相關政策,合計最高獎勵可超過5000萬元。

打造深港聯動發展良好環境

“十八條”措施明確,積極爭取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探索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跨境轉讓,大力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給予最高600萬元扶持獎勵,豐富風投創投機構退出渠道。優化前海產業引導基金激勵機制,適當放寬出資規模和返投比例要求,適度向社會資本、管理團隊讓利,與深圳市、南山區、寶安區產業引導基金建立聯合盡調、聯合投資等機制。聯合南山區、寶安區建立優質被投企業項目庫,開展項目對接路演等“一攬子”服務,支持在前海舉辦有影響力的風投創投活動,提升前海行業組織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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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私募股權 以下簡稱 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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